【导语】:高校学生因毕业,凭高校学生户口迁入凭证材料、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母现户籍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创业地、转入学校所在地。
申请条件
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因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凭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户口迁入凭证材料、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母现户籍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创业地、转入学校所在地。
受理窗口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说明
1、迁入邵阳市市内三区城镇地区的,申请人向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大队提交申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核准;其余情形的,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批。
2、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省外迁入的,提交《户口迁移证》;省内迁入提交户口内页。
4、迁入入户的,需提交入户户成员户口簿、身份证;迁入立户的,需提交立户所需的凭证材料。
办理材料
| 涉及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 名称 | ||||||
基本 材料 | 1 | 户口簿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和复印件 | |
| 2 | 身份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和复印件 | ||
| 3 | 户口迁入审批表 | 申请人提交 | 1 | 填写规范,工整 | ||
| 4 | 毕业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和复印件 | ||
| 5 | 户口迁移证(省外)或户口簿(省内)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和复印件 | ||
| 6 |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和复印件 | ||
| 7 | 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同或聘用合同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和复印件 | ||
| 8 | 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执照 | 申请人提交 | 1 | 原件和复印件 |
审批时限
对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或由核准机关直接受理,且手续齐全的,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场办结;对于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须报上两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征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咨询监督电话
户籍业务咨询电话:0739-8932052
监督电话:0739-893205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取邵阳户口立户、迁入迁出、家庭分户、新生儿入户、户口信息更改、不同类型落户办理、电子户口本查看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