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3月1日起,邵阳市各小区物业服务费将按新标准执行
2024邵阳小区物业收费新规最新消息(官方)
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3月1日起,邵阳市各小区物业服务费将按新标准执行。
官方原文链接:
明确界定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范围
《通知》表明,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别墅(专指带室外庭院独立成栋的商品住宅和联排商品住宅)、其他非住宅、老旧小区,以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物业服务收费的最终标准以物业服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价格管理的规定向发改部门申报备案审查通过的价格标准为准。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人名称、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级、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业主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予以标明和公示的费用。
空置房屋物业费应当下调
《通知》明确,市城区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80%交纳,各县(市)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具体优惠幅度由各县(市)确定。此外,《通知》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短时停车服务费进行规定,对进入住宅小区不超过一小时和业主搬家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收费标准价格表
图源:邵阳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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